這是百福老人長照中心的房間實景圖(三人房)
空間舒適、寬敞、明亮
根據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的第一章 第四條
對於老人長照機構以及安養機構住民之寢室的規定
一間合格的寢室必須至少符合以下幾點:
(一)良好通風及充足光線,且有自然採光之窗戶。
(二)不得設於地下樓層。
(三)室內設之床位,每床應附有櫥櫃或床頭櫃,並配置緊急呼叫系統;
床邊與鄰床之距離至少八十公分。
(四)至少設一扇門,其淨寬度應在八十公分以上。
(五)二人或多人床位之寢室,應備具隔離視線之屏障物。
(六)寢室間之隔間高度應與天花板密接。
(七)有可供直接進入寢室,不須經過其他寢室之走廊。
另外長期照護機構之寢室,並需符合下列規定:
(一)樓地板面積,平均每人應有七平方公尺以上。每一寢室至多設六床。
(二)每床應有床欄及調節高度之裝置,其床尾與牆壁間之距離至少一公尺。
(三)收容人數五十人以上者,每一寢室應設簡易衛生設備。
以上這些
我們都做到了
但您最重視的家人目前住的機構也做到了嗎?
基隆市私立百福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
(02)2451-2566
歡迎您蒞臨參觀指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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